重庆2010年第一季度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为53.80%
发布日期:2018-01-11浏览量:2456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10年1季度,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我市主要农机生产企业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22家企业的26批次产品,合格14个批次,抽样合格率为53.80%。
一、检验依据和检验项目
此次抽查主要依据GB 10395.10-200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安全技术要求 第10部分:手扶(微型)耕耘机》、JB/T 10266.1-2001 《微型耕耘机 技术条件》、GB 10395.8-200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 安全技术要求 第8部分:排灌泵和泵机组》、JB/T 7731.2-95 《小型汽油机直联高速离心泵技术条件》、JB/T 10749-2007 《玉米脱粒机》、JB/T 9777-2008 《半喂入式稻麦脱粒机技术条件》JB/T 9822.1-2008《 锤片式饲料粉碎机 技术条件》、JB/T 6661-2006 《喷雾器》、JB/T 10304-2001 《工频汽油发电机组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相关企业标准,对目前我市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的微耕机、耕整机、水泵、脱粒机等农机具产品进行了抽检,对微耕机、耕整机的结构、耕作部件的防护、操纵机构、标志、外观与涂层、技术性能、安全技术要求等重要方面进行了检验。对水泵的标牌、结构、密封形式、运转试验、水压试验、流量、扬程、自吸高度、自吸时间、机械安全要求、安全标志、接地装置、外观质量等重要方面进行了检验。对脱粒机的安全装置、外观质量、装配质量、焊接质量、外观质量、安全标志、标牌、说明书、喂入装置等重要方面进行了检验。
二、产品质量状况
(一)水泵。共抽查15批次,合格9批次,抽查合格率为60%。本次抽检的水泵产品的质量问题仍然是流量、扬程等性能指标达不到标准要求,存在“以小冒大”现象。由于市场竞争激烈,部分企业存在侥幸的心理,明知产品性能达不到要求,仍然铤而走险采取“虚标”流量、扬程的方式误导消费者;另一方面,大多数企业都缺乏必要的性能试验设备,不能对外购的泵及配置动力进行性能试验,不能切实掌握产品的实际性能参数。
(二)微耕机。共抽查4批次,合格2批次。与去年同期抽查相比,微耕机产品在抽查中未出现热防护装置缺失的情况,不合格产品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为安全标志缺失,导致产品存在较严重的安全隐患,其可能导致的后果是及其严重的,一旦投入使用将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由此反映出生产企业的安全质量意识不强,对强制性安全标准理解不到位,对产品出厂检验把关不严。
(三)脱粒机、粉碎机等其他农机产品。共抽查7批次,仅合格2批次。其中抽查脱粒机4批次,仅合格1批次。脱粒机、粉碎机等产品的主要质量问题为安全防护装置及标志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反映出企业对产品的安全要求不重视,以及不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设计、制造,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将构成威胁。
针对发现的问题,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一方面将加强监管,加大后处理工作力度,另一方面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帮扶企业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质量意识,协助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促进企业产品质量水平的提高,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