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出台多项优惠政策助春耕
发布日期:2018-01-11浏览量:226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和全国春季田间管理视频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市2010年的高产创建工作,重庆市委市政府近日下发了《关于推进城乡统筹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意见》(渝委发[2010]1号),出台了八项促进高产创建和春耕生产的优惠政策。
一是及早落实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等资金17亿元,扶持发展粮食生产,其中种粮直补资金将提前到春耕前发放给种粮农民。
二是新增的2.23亿元国家新增农资综合补贴全部集中用于100个商品粮基地乡镇的粮食基础能力建设。
三是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6亿元,改造和治理土地40万亩,建设一批高产稳产基本农田。
四是落实产粮大县奖励政策,确保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50%以上用于良种良法推广、基础设施建设等粮食生产相关领域。产油大县奖励资金3422万元已全部用于油菜高产创建工作。
五是继续将粮食产量纳入区县目标考核,市政府年终将对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六是继续鼓励基层农技人员与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队开展技术合作,探索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的农技服务机制。
七是开展补充耕地质量监测,实施国土整治、沃土工程、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等重大项目,提高耕地质量。加快推进“两翼”造地工程。
八是加快推进1000万亩优质粮油工程,重点建设10个国家级产能县、100个商品粮基地乡镇、50个油料特色乡镇,着力打造南川、梁平、垫江等高标准粮油示范基地。(重庆市农委粮油处)